自从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中心建立速裁机制后,一般民商案件,当事人上午递状,法院下午就能结案。
据庭前调解中心主任孟黎明介绍,今年以来,民商案件高发,为了便捷高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县法院切实贯彻年初出台的“30条服务措施”,在法院“庭前调解中心”的基础上,建立速裁机制。
据了解,这个机制是一项大胆的创新。当事人来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对案件进行归类,如果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立案后一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到庭前调解中心,该中心简化诉讼程序,以最简便的方式联系当事人到庭,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在当日即可调解或开庭审理。实现简案快审,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据统计,从2月底至今半个多月以来,庭前调解中心办结案件50件,到位案款25万元,平均每案用时三天半,其中当天办结案件有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