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户外广告可以提升城市形象,一些“过期”的户外广告则让人觉得有点煞风景。那么,为何一些户外广告“过期”后却没有及时更换呢?
那些原本有着“有效期”的户外广告,之所以“过期”了还继续堂而皇之地不“退位”,并不是原来的广告赖着不走,而是在于没有后来者。颇有点经济头脑的商贸广场“伊莎贝”的老板娘分析得头头是道。
在城东路经营体育用品商店的店主胡泽民面对记者的提问,看着自己店外“迎奥运”的广告,不好意思地摸摸头说,“根本没意识到这个问题。”胡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经营体育用品的,合适的户外广告用词很难找,要叫得响点的更难找,这个墙体广告还是当初开奥运会的时候贴上去的,觉得很有气势,很有自豪感,因此迟迟没有撕掉,想不到这已属于“过期广告”的范畴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正如胡先生所说,多数已“过期”的户外广告负责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过不过期的问题,“没有人叫我拆除或撕掉,在新的广告打出去之前,我当然还是让它占着位子,要知道,做一期户外广告要花不少钱,广告公司又要花时间设计,很费事的。”递铺路一家店名叫“318”的负责人说,他的店面广告至今还是迎新春促销。“不过我真不知道广告‘过期’也是影响市容的一种表现,我会尽快处理的。”该负责人说。
“过期”的户外广告影响了城市的风貌,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对户外广告的数目和所处位置加以严格限制正成为一种保持城市风貌的国际惯例。那么,在我们这里,户外广告到底有没有“保质期”呢?针对“过期”的户外广告,相关部门又会做何种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