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韦某交代,他是从2008年7月6日下午开始他的“江洋大盗”生涯的。那天他在县城小商品市场晃悠,在市场外守侯了1个多小时,一辆远邦牌电动车钥匙没有拔走,他立即上前,发现四周无人注意后,迅速发动车辆,飞一般骑走了。经鉴定,这辆电动车价值1679元。
尝到甜头后,韦某一发不可收拾,下乡入村,职工宿舍、居民小区、广场停车场处处都有他的身影,不分白天与黑夜,只要发现车辆未上锁,他就下手。去年10月21日下午3点多,韦某来到县城一社区,看到一辆千里猫皇牌电动车停靠在路边,钥匙也在,却迟迟不见车主人出现。韦某立即跳上“电驴”,正准备发动车辆将车“骑走”时,被车主发现并当场将韦某抓获。
在递铺镇派出所,韦某交代,半年来,他先后成功盗窃了7辆电动车,涉案价值总计1.4546万元,所有盗窃来的电动车,都被他销赃给他人,所得赃款也被韦某挥霍一空。
日前,安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韦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