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享受物价补贴的对象为2008年12月底在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保标准100%—150%范围内享受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对象,其中低保标准100%—150%范围内享受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对象是我县自2004年发放物价补贴以来首次被列入发放对象。具体发放标准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人发放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人发放30元,城镇享受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对象每人20元,农村享受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对象每人15元。
据统计,此次补贴全县共11630人将受惠,其中享受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对象为6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