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甲、庞乙均为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平时恣意挥霍,入不敷出。2008年8月30日晚,两人合谋后,在县城某超市购买了一把刀作为抢劫工具欲实施抢劫。但是到哪里去抢?抢谁呢?“残疾人好抢一点,他们跑不快”,“车站那里都是残疾车”。两人商量后把目标瞄向了驾驶残疾车的残疾人。
当晚,在车站附近,两人叫了辆残疾摩的,叫司机向孝丰方向行驶。在途径净土社区偏僻路段时,两人持刀抢走司机1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案发后,刑侦大队会同城北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全力开展侦查,终于于日前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两人对“2008.8.30抢劫案”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了2008年10月11日晚,两人结伙在递铺镇市民中心红枫苑一弄堂内持刀抢劫一名三轮车车夫,抢走2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的犯罪事实。现庞甲、庞乙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