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名字众人褒贬不一
据记者了解到,这种情况在安吉还是头一遭出现,但是在这个穿戴前卫、标新立异、观念日趋开放的今天,各种张扬的个性和行为已经屡见不鲜了。采访中,一些市民站在汪女士的立场上,赞成孩子个性化的取名,他们觉得这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挺有时代特征的,不应该被限制。大学生丁铃就觉得,“中国人取名字不是一般都会带有时代特征的嘛,新中国成立的时候有人叫‘建国’,文革的时候有人叫‘文革’,咱们现在不是和世界接轨嘛,取个有英文字母的名字有什么不对?当然不会受到限制。”还有人认为,“叫什么名字是个人的自由,别说是‘E杰’了,就是EE都没有关系,取名字是个人的事情,又不违反法律。要是取个什么‘王军’‘张杰’的,在大街上叫一声,十个人就有一个会回头,重名的几率太高了。”
当然,也有不少人持了相反的意见。山川中学初二年级的茅老师就认为,“姓名是很严肃的事情,一个人的名字就相当于一个人的符号。我们作为中国人,首先就应该对自己的文化有认同感。自己的姓名中不用汉字反而用英文,对于树立民族意识有害无益。”也有不少人觉得,另类怪异的名字对今后的生活会产生不大不小的麻烦,“比如说去银行办点业务,人家说你这名字输入不了,就不给办了,那该怎么办?”他们也都赞同户口登记对此类名字应该设置一些“门槛”。
取另类名字“三思而后行”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办证中心公安窗口负责人胡主任,她告诉记者,“这样的名字是不能登记户籍的,因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2008年7月1日公布的《关于浙江省常住人口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三章第17条:“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符合公序良俗,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E”是英文字母,不属于“规范的汉字”范畴,她建议“还是尽快给她儿子改名字,这样的名字没办法给登记。”
浦源律师事物所的陈石律师也介绍,根据《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除使用汉族以外其他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者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以及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E杰’这个名字明显违反了这个规定中‘不得含有外国文字’这条款项,同时这类名字很容易在今后的生活中给本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不予以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