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经营户毛清明一拿到“共享券指定消费点”的牌子就急匆匆地挂上了,“一块牌子就是一份承诺,同样这一块牌子就是一个商机。”毛清明喜滋滋地告诉记者,顾客凭共享券已经在他店里消费了近700元。
据安吉国际竹艺商贸城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军介绍,政府发放“共享券”的目的就是刺激消费,而作为企业就是尽可能地把消费券使用者吸引到竹商贸城,进一步拉动竹商贸城的发展。据了解,为了提高商铺的积极性,减轻商铺的负担,竹商贸城主动承担了商铺应缴纳宣传基金的5%。
按规定,我县的“共享券”兑付是一月兑换一次,竹商贸城考虑到商铺经营资金流动的特性,规定企业内部实行每10天兑付一次,期间资金全部由商贸城垫付。另外,为了规范管理,竹商贸城还要求商铺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以促使商家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