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社会新闻
司机肇事逃逸 市民紧追不放
2009年02月19日09:58 | 来源: | 作者: 黄炜 交大宣 | 编辑: 樊慧

  编者按:看到有人肇事逃逸,你会怎么办?是装做没看见?立即报警?还是自己追上去?近日,一热心市民对一撞伤孩子逃走后的无德司机进行了锲而不舍的追赶,直到把肇事者交给警方。见义勇为当然应该褒奖,但有些人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面对肇事逃逸者,作为普通市民到底应该怎么做,市民们给出了不同的回答。

 

  

 

  “谢谢您这么热心!”近日,县交警大队晓墅中队把驾驶员邱林(化名)请到中队,对邱林主动追捉肇事司机的行为表示感谢,并送上了奖金。

 

  事件回顾:肇事逃逸,热心市民驱车追捉 

  “哎哟,不好,那个小女孩被车撞倒了”。2月9日傍晚,在梅溪镇杨店村附近,一辆摩托车撞伤了一名5岁儿童,摩托车驾驶员张青(化名)非但没有停车抢救伤员,反而驾车逃逸,路过的行人马上跑过去察看小女孩的伤势。

  事情被路过该路段的驾驶员邱林看到了。“眼看肇事司机没有停车的迹象,我就追了上去”,看到司机肇事逃逸后,邱林立即驾驶自己的轿车前去追赶拦截。“既然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应该把事情弄清楚,不管是谁的责任,首先应该抢救伤者,这是最起码的。看到他撞了人后逃跑,我很气愤,心想一定要抓到他。”邱林说。

  据邱林介绍,当时他边追边按喇叭提醒肇事者马上停车,可肇事摩托车却充耳不闻,反而加快了速度,并选择较为偏僻的小路准备逃跑,最后慌了神的肇事者驶进了“死胡同”,被随后赶上的邱林逮了个正着,并把张某“扭送”到了晓墅中队。

  事后,肇事司机张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惭愧并接受了相应的处罚。

  市民声音:该不该追,正反双方各执己见

  虽然事后县交警大队晓墅中队对邱林勇追肇事者的行为表示了肯定并送上了奖金,但针对该不该追这个话题,市民们却有不同的意见。

 

  正方:应该追,这是最起码的道德

  采访中,多数市民对邱林的行为表示赞同。这部分市民认为,肇事司机肇事逃逸的行为是可耻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许多主观和客观的原因,谁对谁错自有交警部门来处理,肇事逃逸是极不负责的表现,是缺乏道德的行为。热心市民邱某见义勇为勇追肇事者,值得褒奖。“现在很多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社会变得越来越冷漠,如果多点像邱林这样的人,相信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更有人情味。”市民胡先生说,如果事情发生在他身边的话,他也会像邱林这么做。

  反方:精神可嘉,但出现“万一”谁来承担责任

  也有部分市民认为,虽然邱林的行为值得褒奖,但还是有些问题让人担心。市民谢女士认为,肇事逃逸当然是一种可耻的行为,作为普通市民能够见义勇为,其精神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不过谢女士认为,如果在追赶过程中不幸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伤亡的话,就比较麻烦了。万一发生意外,责任由谁承担?谢女士认为,自己追赶不是最佳的选择,应该及时联系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律师见解: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注意把握“度”

  对于市民之间的意见分歧,记者也联系了县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说,从这起案件来看,已经不是简单的交通违章,而是交通肇事案件,邱林见义勇为的表现是值得肯定的,这也是警民鱼水情的一种表现。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的黄勋律师,据黄律师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目击者有义务将肇事者扭送到相关部门,可以将意思延伸理解为公民也有权利和义务追赶肇事者,但是要把握“度”的问题,不能对肇事者造成人身伤害。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