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县法院根据县政法委出台的《全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与公安机关等30多个单位部门联合清理积案,专门开展晨间、夜间、分片集中围剿“老赖”行动,重点清理以下六类未执行案件:一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三是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四是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五是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六是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
经过1个多月的全力清理,截止昨天,共执结案件363件,实际到位案件款1275万元,其中单笔执行到位最大数额是123万元。据统计,县法院取得了四个“百分之一百”的成效,即重复信访案件结案100%,省高院督办案件结案100%,省政法委督办案件结案100%,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案件结案100%,不但为申请人伸张正义,而且实现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执行局局长王文德说:“能取得四方面100%的结案来之不易。比如在清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公务员等特殊主体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案件积案时,得到了县人大、纪检、组织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解决了一些大案、难案。在清理逃避抗拒型积案时,充分发挥县公安局驻法院执行联络室的作用,联动推进破解找人、找车难题。在清理失信型积案时,努力取得工商、房地产、金融、建设等部门支持,在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前,对其投资融资、房地产、车辆买卖登记、工程招投标、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进行限制与制裁,以不断取得执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