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培培解释说,在纳税人中间,有这样的一个地税管理的“漏洞”,他们或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国税部门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或者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费却在国税开具超额经营的普通发票。有一个共性就是这些纳税人不建账建证,其计税依据是地税不能全面掌控的。定额的核定与其实际经营额差距比较大,造成了大量税费的流失,而且对于建账建制的纳税人来说明显不公平。
由于国税部门掌握了这两种纳税人的经营额的详细信息,通过对这部分纳税人扩大代征地方税费范围,可以对国税能够掌控的开具发票部分的销售收入全面征税。为此,我县国、地税相关负责人经过讨论决定,今年起,县国税局接受县地税局委托,在国税门征窗口(包括乡镇代开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征地方税费的基础上,扩大了地方税费范围,一并向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和实行定期定额开具普通发票超额的纳税人代征相关地方税费。同时,对于拒绝接受国税代征地方税费的纳税人,县国税部门将不予开具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以旧换新,并向县地税部门报告。
接受代征委托的国税税源管理科科长程峰告诉记者,“扩大代征地方税费范围充分挖掘了国、地税双方的征管优势,形成了征管合力,为我县税收收入的增加注入了新的内容。这一全面代征个人所得税、城建税等地方税费的协作举措为省内税务系统首创,其协作深度在全国范围内也处于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