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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10万元
2009年02月09日09:01 | 来源: | 作者: 胡亮 | 编辑: 樊慧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吉分中心获悉,本月起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10万元,同时放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从2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10万元,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享受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贷款额度上浮后最高不得超过45万元。

  同时适当放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在所购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原来要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并取消原要求正常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一年以上的条件。

  安吉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新政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鼓励和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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