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向明称,要通过对一个部门预算的审查,让人大代表知道政府部门花了些什么钱?办了些什么事?怎么去监督?
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预算并监督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但一直以来,一个部门年初预算批准多少,执行中花了多少,怎么花的,是一笔繁冗的账,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不严格,追加不断,变更频繁,还会导致较大的随意性。
1月12日提交代表们审查的县农业局和县民政局2009年预算(草案)编制报告中,支出明细详尽地列明了人员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对个人家庭的补助、离退休人员补助,以及专项性公用支出、固定资产购建、大修理专项、基本建设专项、其他项目支出等。
如此厚度的“预算草案”,不仅让代表们一目了然,更让与会代表感慨不已:“以前我们能看到的全县预算报告也只有一张纸,简略得让人看不懂,今天一个部门的报告就变成了一本明细帐,明明白白。”
翻阅预算草案,报告将支出的每一分钱都列得清清楚楚,详细到每一个具体项目的类别、名称、资金,如部门的单位食堂要整改、办公楼天花板要修理等,甚至部门一年中需要使用的信封、信纸、大头针、订书钉、印泥、复写纸、墨水甚至扫帚、拖把等,都列明了所需的数量、单价。
“只要看报告,就可以明白他们有多少人、干多少活、拿多少钱、怎么花。”代表王国梁告诉记者,“政府各部门所用的钱来自纳税人,纳税人有权知道这些钱流向何处。”
县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孟国良认为,部门预算由人大审查监督是从根源上增强预算的透明度,从预算的起始环节抓起草,即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科目和及早编制预算是为了把钱用到发展实处,用到老百姓关心的地方。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县县级机关普遍建立了预算制度,今年我县有88个部门编制了部门预算,分别通过四种方式进行审查批准,即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由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由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审查批准,由县人大常委会授权财经工委审查批准。孟国良告诉记者,此次人代会代表多数来自基层农村,代表们普遍关心“三农”发展和民生保障,所以此次人代会对县农业局和县民政局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查。
孟国良介绍说,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还将对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将对部门决算进行审查。“这种会前、会中审查与会后监督执行的结合,目的在于督促政府各部门增强预算法制观念,防范随意性。”孟国良还透露,以此为基础,我县还将逐步建立预算绩效评估体系, 不仅要管住政府怎么花钱,还要管住政府花钱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