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开发区碧门村的张某在递铺镇某商场购买了一只价值32元的小型足球。当天回家后,张某将足球给不满2岁的女儿玩耍,小女孩拿着足球当玩具,高兴得不得了。谁知,没多久,“嘭”的一声响,小足球突然发生了爆裂,张某的女儿顿时吓得“哇哇”大哭。
张某迅速与经销商联系反映了此事。经销商也在第一时间派员到张某家中看望受到惊吓的小女孩,但随后双方在补偿事宜方面发生分歧。为此,双方找到了县消保委。
县消保委在了解到小女孩经医院诊断身体无恙的前题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协商,该商场对小足球作退货处理,另外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张某300元。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