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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寒地冻时 更不能当街倒水
2008年12月30日10:01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 编辑: 樊慧

  “哎哟,这是谁倒的水,怎么倒到路中间来了!”12月23日清晨6点钟左右,当市民何先生经过县城金石弄的时候,一不留神被路上的积冰给滑倒了,爬起来一看,手上蹭破了,血污污的一片,额头上也碰破了一块皮。据何先生估计说,这片积冰应该是由附近哪家店铺随意倒水造成的。“当时真想敲开店门去理论,但是又没有证据,只能认了!”何先生无奈地说。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虽然今年低温天气不是很多,但是也时常会造成路面结冰状况,记者从县交警大队了解到,入冬以来,特别是近期我县已经发生了多起因路面结冰造成的交通事故,其中有一部分是因为临近公路、弄堂的小饭店和商铺随意往门前倒水造成的,平时倒水最多弄湿行人的鞋,但一旦晚上气温下降,积水就会结成冰,给过路行人带来不便。一些行人和车辆经过就经常发生打滑或者摔倒事件。

  随意倒废水导致结冰造成人员受伤,行为方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为此记者咨询了有关律师,据律师介绍说,其实这样的案件在我县也曾发生过,但是从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来看,还没有哪一条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倒水者对此应该负责。案件的确认也存在一定的难度,首先在取证上存在一定的难度,摔伤者往往有口难辩。其次即使倒水者承认自己的行为,受伤者可以根据民事处理办法提出赔偿请求,但是受伤者作为成年人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受伤的是未成年人,倒水者和监护人都应该负责。可以说从种种实际情况来分析,目前对此类案件的判定还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多加注意,脚下留神。据了解,现在国内已经有许多城市已经推出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对乱倒废水、脏水的行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希望我县的相关职能部门也能够对此制定出相关的措施,用法规来约束市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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