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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三轮机动车城区禁行
2008年12月22日10:47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陈丽君 | 编辑: 樊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天起,每天上午7点半至傍晚6点半之间,中心城区禁止电动三轮车和三轮机动车通行(不包括特殊车辆),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电动三轮车和三轮机动车使用与营运,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禁止通行区域为:芜园路、天目路、昌硕路、苕溪路所构成的封闭区域,相关部门将在此区域内设置安装禁行标志。对于违反禁行规定的电动三轮车和三轮机动车,将一律依法查处,对在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城区范围内共有3000辆左右的电动三轮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心城区车辆行驶混乱,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多发的现状。在中心城区内,今年已经发生了15起事关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导致15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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