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60公里每小时,实际行驶速度124公里每小时。12月4日下午两点左右,一辆黑色轿车从杭州方向快速驶来,被正在该区块执行测速检查的白水中队的交警逮个正着。白水中队中队长王祥根和民警李定国立即进行拦截。
拦截后,办案民警根据超速率依法对该车进行处罚,在处理过程中民警要求车主杨某(化名)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车是借来的,行驶证没带在身上”,在言语交流中,王祥根和在场的办案民警感觉事有蹊跷,就提出将车先开到中队,先通过中队网络查询确认再做决定。杨某虽然不乐意但出于无奈只得随同办案民警回中队,经交警专网的查询,发现并不存在号码为浙G0XX的车辆和相关信息,眼看要“穿帮”了,杨某主动说出了其中的“奥秘”,据杨某介绍说,现在悬挂的浙GRG0XX号码牌是一年前从贩子手中买的,使用假车牌,主要是为了逃避违章罚款,自己真正的车牌号码是浙GC33XX,一直放在后备箱里。经过民警网上比对取证,确认了浙GC33XX号码确是杨某的真实号码。
超速106%,伪造车牌号码。办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杨某实行总计罚款2700元并没收伪造车牌号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