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爱安吉APP
您当前的位置: 安吉新闻网>>新闻中心>>安吉时政新闻
规范事业单位用工行为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08年12月06日15:38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记者 童思源 通讯员 陶冶 | 编辑: 高斌

  近日,孝丰镇人民政府与所聘用的工作人员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并邀请县劳动争议仲裁科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解答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新法实施以来,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大多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所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则相对滞后。而此次孝丰镇人民政府不仅与其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还为这些工作人员缴纳了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所有社会保险。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上,孝丰镇人民政府走在了全县的前列。

  链接失效

糟糕!链接失效了。

建议您:

  • 稍后刷新本页
  • 等待片刻,本页自动带您前往首页
  • 安吉新闻网是由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主管,安吉新闻集团主办,安吉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 浙新办[2004]28号 | 浙ICP备05010853号
    本网电话/0572-5687133 | 智慧安吉APP热线/0572-5680008 | 新闻热线/0572-5223000 | 邮箱/ajnews@163.com |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9楼
    中国安吉网政务新闻视窗APP)法律顾问: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