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8日晚上8点50分左右,安吉章村茅山村张某(化名)驾驶一辆牌照为浙EM37xx的三菱轿车从章村方向开往孝丰,途经报福镇报福村,因为天色较暗而且当时一时大意,撞上了正在同向而行的李某(化名),造成李某当场死亡。据县交警大队有关办案民警介绍说,司机张某发现事故发生后,在现场停留了约一分钟,后开车逃离现场。
当地村民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进行现场勘察,通过村民的介绍和现场遗留碎片的分析,办案民警把目标锁定在一辆挡风玻璃损坏的黑色轿车上,当天晚上,民警立即在各修车行和交通要道设置关卡进行阻拦,但无果。
11月29日清晨,县交警大队有关民警又在重点区域展开了复查,早上9点左右,在县城附近的一家汽车修理厂内发现了一辆形迹可疑的轿车,在修理厂有关负责人的配合下,办案民警与车主张某取得了联系。张某对当天晚上肇事逃逸事故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