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周警情来看,我县境内发生了10余起车辆被盗案件,此类盗窃案件的增多使居民的财产物资遭到损失,也增添了很多治安问题。11月21日晚上,案犯窜至孝丰镇西街,将事主史先生停放在住处一楼楼梯旁的一辆义鹰牌摩托车盗走,价值3000余元。同日晚上,案犯窜至孝丰镇银沙路,窃得王女士的佳捷时牌电瓶车一辆,价值2200余元。据统计,近期一周内共有十余起停放在家门口的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失踪”。
警方通过对案件综合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多数发生在晚间,案犯通过顺手牵羊、拖拉等方式,针对没有停入车库内或未上龙头锁的车辆实施盗窃。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平时外出时,需将车停在有专人照看或有公安部门指定停车区域,夜间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家中,停车后一定要给车辆锁上笼头锁,以免被人轻易牵走。没有龙头锁的车,应选择一把优质的锁,做到车停上锁的习惯。其次,车辆被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便于公安机关侦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