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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药不为民除病 只为满足瘾君子
2008年11月27日07:46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康凤英 童华 | 编辑: 樊慧

  明明是为大众百姓祛除病痛的良药,却被不法人员“创新”作为“瘾君子”解渴满足的“兴奋剂”。日前,县法院对擅自购买、销售联邦止咳露的金日、吴文、齐光(均化名),分别以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8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予缓刑;并处1.5万元至3.5万元不等的罚金,判决现已生效。

  从2006年2月开始,金日“爱上”了喝联邦止咳露(学名“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明明知道是治疗感冒咳嗽的药品,却为了“享受”飘飘然的昏睡感受,开始向药店购买,后来该药被列作处方药买不到手了。今年2月,金日向吴文打听“买药”的渠道,吴说在互联网上可买到。金日通过网上搜索找到卖家。3月至6月间,没有固定职业的金日为了赚钱牟利,在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12次从江苏盐城某处购买治疗药品联邦止咳露,每瓶120毫升、60毫升两种规格共计59箱,总计7080瓶,价款17.426万元,通过上海某快运公司运到安吉。除自己每天喝掉规格120毫升的4瓶总计700瓶外,其余全都销售出去,总价值15.606万元,从中获利2万元。案发后,金日在8月1日向警方投案,交代了犯罪事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日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药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遂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另外,吴文先后11次从省外购买联邦止咳露59箱,共出售5880瓶,非法获利0.8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齐光则先后6次从湖北省荆门市购买11箱联邦止咳露,从安徽省太和县购买1次共10箱联邦止咳露,从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深圳市共购买4次计10箱联邦止咳露,货款8.8744万元。除自己服用970瓶外,其余均以每瓶30元至35元的价格销售给金日等人,获利0.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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