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凌晨1点,递铺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递铺天平花园小区某幢楼下有人报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原来程某向黄某借款十万元后一直拖欠不还,法院审理后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民警在确认双方当事人和黄某所出具的法院判决书后,立即向所领导汇报,所领导立即要求民警对被执行人依法进行控制,并根据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协助法院执行“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通报县局驻法院联络室,联络室主任随即联系法院分管领导。得到指令的执行法官迅速赶赴递铺警署进行处置,经过执行人员与派出所二个小时的共同努力,程某承诺还款。当日上午10点,程某由担保人将10万元欠款主动送交到执行局。派出所及联络室民警快速反映和协助执行机制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
据了解,此次子夜时分民警协助执结一案是县公安局驻法院执行联络室成立后,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第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