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品牌保护归根结底应该是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专利权的保护。因为一个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就来自于该企业独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在安吉的企业中,笔者发现对于“品牌”和“知识产权”的态度,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一部分企业逐渐认识到了知识产权于本企业的重要性,开始着力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着力于挖掘自身品牌的价值;而还有一部份企业则仍然停留在模仿他人专利的阶段。
前段时间,《今日安吉》经济新闻连续刊登了《关注强龙椅业专利被侵权》系列报道,“强龙”对模仿自己专利的企业挥起维权大棒,让我们可喜地看到县内一部分企业已经有了强烈的知识产权意识。
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仍然以侵权“为生”的企业,自身知识产权意识淡漠,盲目模仿他人的专利,“鹬蚌相争”的后果是企业间互相压价抢夺订单,其最终将导致的是产品利润空间的缩小和整个产业创新能力的下降。
知识产权保护,应该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尤其是目前仍然以模仿他人专利为主的企业。在如今国际化的大市场背景下,市场竞争已不是单纯的企业间的竞争,而是整个产业间的竞争。哪里的产业技术创新活跃,品牌建设突出,哪个板块的竞争力就强。相反,如果仍然作“窝里斗”,其后果就是整个产业的落后、挨打。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安吉的企业来说,无论是两大传统产业也好,新兴产业也好,都应该建立自主知识产权意识,以创新带动企业间的良性竞争,最终以整体实力打造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