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6日下午,安吉超亚家具有限公司原职工楼炳银在工作时,右手拇指不慎被锯子锯伤,经湖州市交通医院治疗,诊断为“右拇指末节指骨开放性骨折”。经湖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楼炳银的伤势为七级。楼炳银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合计73358.98元。
11月12日,在超亚公司会客室里,双方经过协调之后,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企业一次性支付楼炳银50120元。“按照正常的程序来仲裁,本案至少要花11个月,但是今天通过双方调解,前后不到一个小时,就达成意向。”楼炳银的代理人法律工作者陈良琼说,“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来解决问题,不仅让调解方式更简便,职工的权益能够得到及时地保障,而且维权成本低。”
超亚公司办公室主任游小燕告诉记者,截止到10月底,公司内部共发生工伤事故30例,除两起交通事故之外 ,全部是由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解决的。
县劳动争议仲裁科科长来青介绍说,企业内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是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检查督促劳动争议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对职工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120多家规模企业内部建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已经发挥了作用,切实保护了处于劳动关系弱势方的劳动者的利益,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