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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出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比赛奖励办法
2008年11月17日09:38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童思源 | 编辑: 樊慧

  为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近日,县教育局出台了安吉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比赛奖励办法,并对在市十二届技能比赛上获奖的教师、学生个人及学校进行了奖励。

  记者了解到,此奖励办法规定:教师类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三个等级12个标准,最高奖励4万元,最低奖励2000元。学生类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三个等级15个标准,最高奖励4万元,最低奖励2000元。完成县教育局下达的各校教师比赛指标任务的,由教育局给予完成教师比赛指标任务奖;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奖励。

  实现县教育局确定的全县职业学校教师类、学生类获奖指标任务的,分别由教育局给予职教教研组完成教师类、学生类任务奖;未完成相应任务的,不予相应奖励。在实现指标任务的前提下,每增加一个教师(学生)个人一等奖、一个学生团体一等奖,另再奖励职教教研组300元。在省级或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团体或个人奖项的,每个项目按省级0.2万元、国家级0.3万元奖励职教教研组。

  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县教育局出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比赛奖励办法,目的是希望各职业学校和县教科研中心更进一步重视专业教师专业技能素质的提升,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专业技能教学,切实推进我县职业学校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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