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此项惠民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局要求各乡镇卫生院规范药品进购渠道,确保实现药品最低进价。卫生局将适时公布各乡镇卫生院35种零利润销售药品的进购价格,对高于平均价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运行4个月后,将按进价后5位的平均价酌情统一35种药品的进价。对于10类常见疾病,要求根据病情尽可能使用零利润药品,以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各乡镇卫生院要严格财务统计,确保实行零利润药品用量统计和利润损失统计额的准确性。县卫生局将适时对报表真实性进行审计。对虚报用量和利润损失额的,按虚报额的5倍责令赔偿。与此同时,将加大宣传力度,将《某某卫生院(服务站)35种实行零利润销售药品目录》在醒目位置公布,《目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进价、销价,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