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宣传和表彰一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的模范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打造“一地四区”和建设“中国美丽乡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吉骄傲——2008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事件)”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 办: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 承 办:县广播电视台 县新闻宣传中心 二、评选范围 安吉境内的人物(事件);安吉籍在外地的人物(事件)。 三、评选标准 评选的人物(事件)要求具有时代性、典型性与群众性,主要在当年度社会生活中引起反响的新闻人物(事件),并具备下列条件: 1、“人物(事件)”具有感染力。要求所有参加评选的人物(事件)与安吉有关,强调在精神层面感动了社会。可以是普通的干部群众,也可以是社会精英、高端人物;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群体。要求每一个人物都有令人感动的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具有某种感人的精神,并要求事迹在当年度具有新闻性。 2、“人物(事件)”具有影响力。人物(事件)的事迹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积极的影响力,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特别是在打造“一地四区”和建设“中国美丽乡村”行动中,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做大做强、农民创业创新致富发展和建设美丽乡村、干部扎实苦干创新服务的先进典型和人物;也可以是树立、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等方面的模范。 四、候选人的推荐 1、候选人推荐分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组织推荐、新闻媒体推荐、社会各界推荐等三个途径。 2、推荐时应填写好推荐表,推荐表可在安吉新闻网下载,并提供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交至县委宣传部宣传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电话:5123848 , 邮箱:ajxck@163.com) 4、第一批候选人推荐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15日。 五、评选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经考察了解后,确定20名提名候选人,然后经大众评选、组委会评议等程序确定评选结果,评选出10位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事件)。
“安吉骄傲——2008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事件)”评选活动组委会 2008年11月7日
安吉骄傲——2008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事件)候选人推荐表(下载:右键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