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住在递铺北路的肖女士打来电话说,楼下的部分商铺业主们为招揽生意,每天都用高分贝的音量播放促销广告,从早上8时30分到晚上5、6点钟不间断,令住在楼上的居民叫苦不迭。
无独有偶,租住浙北金店对面的一名方女士也向记者诉苦说,自己终日被迫接受“超高音乐”。她告诉记者,她租住的楼下是一家鞋店,最近店里搞清仓促销,为吸引顾客,店主采用喇叭叫卖,声音很大,影响了自己和朋友正常的生活和休息。
10月30日下午,记者前往该路段采访,经观察发现,目前我县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等招徕顾客的现象非常普遍。在一些商业集中区,商家的大功率音响设备随处可见,高噪音影响到他人的休息。
记者了解到,由国家环保部等部门制定的首个《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已正式实施一个月,商家在居民聚集区搞促销,白天音量不能超过相当于人正常说话声响的55分贝,而对此新规,商家多数表示并不知情。在递铺路上,仍有不少商家的门口依然摆着音响,服装店、鞋店里的音响 “噪声依旧”,距离很远都能听见。一购物店的店员告诉记者,为了吸引顾客,她们就把音量开到最大。当记者问她是否知道今年10月初颁布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时,这名店员摇摇头,表示不清楚。在走访中,卖“啄木鸟”皮鞋的促销人员说,根本没有时间看报纸,看电视也就是看几集连续剧,哪知道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啊。而在搞促销的二元超市等商家,也是持相同的意见,表示他们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如果知道的话,会注意的。
据了解,《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夜间噪声不得超过35分贝,白天不得超过45分贝。如果噪声源周边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区域,那么社会噪声的边界限制为白天(当日6时至22时)55分贝,夜间(当日22时到次日6时)45分贝。20分贝至40分贝,相当于人们轻声细语;40分贝至60分贝,相当于普通室内谈话。
记者联系了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居民如果有类似投诉,可以直接找城管部门,也可以到行政中心357、359办公室——监测大队投诉。他建议说,首个《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给生活噪音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此希望商家能共同遵守这个准则,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