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案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高禹派出所、刑侦大队精干力量全力开展侦破工作,并于次日上午在梅溪信用社门口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交代了自2003年10月以来伙同樊某某等人采用拦车、殴打驾驶员、恐吓公司管理人员等方式,以收取陆运、水运管理费的名义,强行向高禹境内某公司索取保护费共计20余万元。9天后,樊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樊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挖中。
“公安铲除了这股势力,为我们企业做了件大好事!现在我们的道路、码头、水路重回畅通,彻底解决了后顾之忧。” 闻讯后,企业主不禁拍手称快,还特地寄来了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