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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多少 可跟老板坐下来谈
2008年11月04日09:01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陈丽君 | 编辑: 樊慧

  “今年我们公司的最低工资是每月1100元,比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20%。”11月3日上午,长丰布艺有限公司老总聂金成这样告诉记者,在6月份进行的工资集体协商的谈判现场,企业老板、工会主席作为工人代表,和镇工会负责人组成“铁三角”,制定了统一“工价表”。“现在企业员工工资不再是老板个人说了算,”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王传明表示,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后,企业老板们以协商后的“工价表”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工人们特别满意。

  据了解,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指员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的行为。我县主要把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和形式、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等员工最为关注的问题作为工资集体协商中的重要内容。就是说,企业发多少工资、怎么发、什么时候发,员工都有发言权。据了解,在我县,25人以上的非公企业中,已经100%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五联制线厂的百余名职工是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的受益者之一。也是在今年6月份,五联制线厂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进行了一次工资协商,通过面对面的协商,明确了工资增长幅度,使今年的最低月工资保持在1000元,超过国家规定的780元这一最低工资标准。看到拿到手上的钱又比去年多了,员工们都很高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从表面上看,企业似乎‘亏’了,因为要多花一大笔钱,但事实上最终最大的受益方还是企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从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后,虽然企业每月要多支出数万元,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劳资关系更融洽了。

  据介绍,自推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后,我县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通过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增幅调整,制定工资指导线,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措施,企业不给职工涨工资、增长幅度过低、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等现象在我县非公企业中明显减少,一个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和正常调增机制初步建立起来。今年到目前为止,全县非公企业职工工资同比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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