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指员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的行为。我县主要把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和形式、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等员工最为关注的问题作为工资集体协商中的重要内容。就是说,企业发多少工资、怎么发、什么时候发,员工都有发言权。据了解,在我县,25人以上的非公企业中,已经100%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五联制线厂的百余名职工是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的受益者之一。也是在今年6月份,五联制线厂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进行了一次工资协商,通过面对面的协商,明确了工资增长幅度,使今年的最低月工资保持在1000元,超过国家规定的780元这一最低工资标准。看到拿到手上的钱又比去年多了,员工们都很高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从表面上看,企业似乎‘亏’了,因为要多花一大笔钱,但事实上最终最大的受益方还是企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从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后,虽然企业每月要多支出数万元,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劳资关系更融洽了。
据介绍,自推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后,我县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通过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增幅调整,制定工资指导线,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措施,企业不给职工涨工资、增长幅度过低、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等现象在我县非公企业中明显减少,一个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和正常调增机制初步建立起来。今年到目前为止,全县非公企业职工工资同比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