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章、小同都来自贵州山区,前不久,他们因手头紧张,便商议到偏僻地段,对一些单身女性进行劫财。于是两人到街上买了两把匕首和透明胶带等作案工具,连续四天晚上在县城铜山桥附近伏击,找机会下手,但总是没有机会。由于担心势单力薄,不能成功抢劫,于是又将同乡小五拉来 “入伙”,并许诺抢到钱财后“有福同享”。第五天晚上,风高月黑,三个黑影又隐藏在县城铜山桥附近,寻找作案目标。由于抢劫心切,他们竟然与一位警方巡逻队员迎面相遇,被逮了个正着。
日前,县法院对三人进行了审理,认定三个外地少年经过事先预谋,准备采用持刀威胁、捆绑的暴力手段对他人进行抢劫,构成了共同抢劫罪(犯罪预备),依法比照既遂犯罪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最后,小章、小同被判处8个月刑罚。考虑到小五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起次要协助作用,悔罪较好,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