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已成为世界刑法改革发展的趋势。社区矫正工作今年被列为县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全面展开”的原则,自3月份在梅溪镇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以来进展顺利。县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管理科,建立网络体系,开发管理软件,建立各项制度,培训社工队伍。积极与公安、法院等单位联系;深入各乡镇和村(社区)基层一线,指导工作展开,于近日全面完成矫正对象的交接。
交接工作的全面完成,标志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工作主体由公安机关转移为司法行政机关,同时也标志着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进入日常管理阶段。今后,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内服刑,将接受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监督,每周向司法所汇报学习改造情况,每月集中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司法部门为他们全部规范建立了矫正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逐人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矫正方案》。一系列社区矫正规章制度使矫正对象认识到,社区矫正体现出了人性化管理、规范化操作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