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自己获得赔偿的钱并不多,但是说起近日在安吉经历的这件事情,从余杭来安吉出差的陈建设依旧感激不已。
“由于业务来往,每个月我和同事都会来安吉三、四趟。”陈建设说。于是公司便和安吉一家酒店签订了合作协议,公司员工来安吉出差时均住在该酒店,但价格由原来的200元/间标准房优惠至160元/间,每三个月结算一次。“退房结帐时我发现前台服务员将我的房间价格算成了200元一间,在我说明原因后服务员说由于系统不能更改,只能在季度结算时从总金额中扣除40元。”陈建设说,当时自己同意了这样的解决方式。“三个月后在结算时服务员说要凭当时的开房发票才能扣钱,于是三天后我又跑回余杭取来发票,可这次他们又以负责人不在不受理退款业务拒绝返还40元钱。”陈建设说,“虽然只是40元的纠纷,但酒店的态度实在让我寒心。”无奈中陈建设拨通了消保委的投诉热线。
在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过反复调解,酒店当即如数返还了陈先生的40元住宿费后还赔偿了陈先生的来回车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