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场购物,消费者一般都能看到“小心地滑”“小心碰头”等温馨提示。但市民肖女士就在“小心地滑”提醒牌旁摔伤,医药费花了3000元钱。肖女士称地滑导致摔伤,要求商场赔偿医药费,那么商场是什么态度?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商场该为消费者的伤情“买单”吗 ?
消费者的态度: 商场地板太滑,商家该赔偿医药费
10月上旬的一天下午,市民肖女士到县城某商场购物,正当她提着两袋生活用品准备下楼时,发生了不幸。
“当时,商场卫生保洁员正在拖地板,前面拖过的地方有一块“小心地滑”的提醒牌,我还特意绕开了它。刚抬起右脚下台阶时,不知道怎么回事,左脚突然一滑,整个人就飘起来了,从上面一直滚落下去,十多个台阶啊,头跌破了、手也骨折了,痛得不得了。”肖女士回忆说。当时商场工作人员立即冲过来,将肖女士送到医院,并联系了她家人。
由于手、脚、头部多处受伤,肖女士的医药费共花了约3000元钱。一个多星期后,肖女士才出院。
“商场组织工作人员送我去医院治疗,我心存感激,但是因为商场没有做好防滑措施,直接导致我摔倒,且摔得这么严重,医治了这么多钱,还耽搁了我的工作,我希望商场赔偿我部分医药费。”肖女士找到商场有关负责人说。
商家的态度:消费者自身不慎,所以赔偿无从谈起
商场负责人接到肖女士赔偿要求后解释,商场工作人员将地板拖过后,就将“小心地滑”的提醒牌摆放在显眼的地方,顾客能清楚地看到牌子和明白地板刚拖过,从而提高警惕,小心走路,防止滑倒,所以商场尽到了义务和责任。而肖女士穿着高跟鞋更应小心,但她最后因不慎摔倒,责任在于她自己。且在她摔倒后,商场立即组织了工作人员将她送到医院医治,提供了人道主义的帮助。因此,对于她自己不慎摔倒造成的后果,商场无法赔偿。
其他商家的看法:商场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但赔偿有顾虑
对此,记者采访了其它商场、酒店、娱乐场所等行业人士,大部分人士表示,发生这种事故双方都有责任,责任谁多谁少应看实际发生情况来定。但对于赔偿,很多商家也提出了这样的顾虑:“偶尔碰到这样的事情,商家做出适当的赔偿也是应该的,但如果以后某些不法分子利用这次的事件有意来‘假摔’,并要求赔偿,那商场就很为难了!”
律师说法:商场未采取防滑措施有过错
那么,在商场摔倒的事故责任该如何鉴定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浦源律师事务所的陈涛律师。
陈涛律师称,肖女士到商场购物,其实是与商场签订购物合同。从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有其它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的规定,商场应当赔偿肖女士的医药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商场刚拖过地板,即使有提醒牌告示,但没有采取防滑措施而导致顾客发生意外事故,这就是商场的过错,也可以说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所以要承担部分责任,赔偿顾客损失。如果商场采取了必要的防滑措施,尽到照顾、保护顾客的义务,而发生摔倒跌伤事故,那么商场就没有过错,可以不赔偿。
事件结局:商场赔偿消费者500元
截止记者发稿前,该商场的态度有了变化,介于肖女士家庭经济困难、实际伤情带来的损失和出于商场的信誉考虑,经过双方协商,赔偿了肖女士500元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