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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量充电,2年竟换4次电瓶
2008年10月21日09:25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陈丽君 | 编辑: 樊慧

   “每个顾客像你这样,我们不要做生意了!”“我也没办法,又不是我希望电瓶老坏掉。”10月19日傍晚4点多钟,浦源大道一家电动车销售店内,商家和顾客各执一词争论着,争论的对象是一辆电动车的电瓶。

  顾客刘女士购买的电动车骑了不到两年时间,电瓶却换了4次。刘女士住在城南社区,由于上下班路途较远,为电动车充电就成为刘女士每天的头等大事。每天下班回到家,她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电动车充电,每次充电达14个小时以上。

  刘女士气愤地说,当初购车时,经销商告诉她电瓶的使用寿命可达两年,但她的车子半年不到电瓶就出现了问题。她认为,她已按产品说明对电瓶进行了维护,便去经销商处理论。多次交涉后,对方认为电瓶使用寿命短是刘女士使用频率过高所致,与产品质量无关,最后经销商同意为吴女士免费更换一次新电瓶,并将电动车的保修时间往后延长半年。据经销维修人员介绍,刘女士的电瓶车换下来的旧电瓶外面的塑料包装已经变形,表面鼓起一个个大包块,说明她在充电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电瓶受热过度而损坏。

  经销人员提醒市民说,电动车电瓶每次充电最好控制在8小时内,天气较冷时可适当延长。否则,因长时间充电,电瓶发热容易引起外表变形、起鼓,内部极板受损等不良现象,造成电瓶充电不足,使用寿命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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