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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税部门五举措温暖企业
2008年10月20日10:18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马晓如 饶立新 | 编辑: 樊慧

  昨日,记者从县财税部门了解到,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我县财税部门从五个方面加大了对我县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上一年度入库税收在200万元以上(或2008年上半年入库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因资金紧张等原因,无法及时纳税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当期应缴税款可在3个月内缓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按照50%征收。如工业企业当年入库税收在200万元以上,其该年度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县财政所得的50%奖励给企业。如工业企业当年入库税收在3000万元以上(不含股改补税),该年度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县财政所得全额奖励给企业。

  在当前形势下,对普遍盈利水平较低的行业,国税、地税务部门将科学、统一执行企业所得税分类征收管理办法,合理确定预征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最后,相关部门创新工作方法,加快了出口退税办理。对各项经济指标经税务机关审核正常的企业,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开具退还书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缩短企业退税时间,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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