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清查对象为我县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预计我县普查需涉及法人单位3500家、产业活动单位1500家、个体经营户30000家左右。
会上,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开发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