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某机关工作的王晓敏告诉记者,她也是从朋友那里听说了婚前协议,就和准新郎商量着拟定了一份协议书。都是80后的他们对双方能否白头到老没有完全的信心,更多的是为这份爱情拴上“保险”,保障双方的权益。“本来准备只有我们两个知道的,可里面内容涉及到了双方父母,所以也把公证书给他们复印了一份。”陈健说,父母把所有积蓄拿出来为他们买了婚房,一旦以后自己不幸离开人世也给父母留点保障。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现在不少年轻人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婚前协议”,有作财产认定的,也有一些在外人看来是既“无理取闹”又相当“可爱”的“婚前协议”,而这种“女方至上”的协议书占据了当下流行的协议书的大半江山。
今年25岁的冉冉给记者看了他们的结婚协议,其中有几个条款是这样的:“一旦发生争吵,女方永远是对的,男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首先赔礼道歉;结婚后所有脏活、累活男方要任劳任怨地抢着干……”他们的协议来自电视,结合了自身的生活。“当时看电视剧《金婚》,文丽和佟志拟定了婚前‘保证书’,什么永远对文丽好,除了文丽不能爱别的女人等条款全被我悉数吸收并升华。”谈起自己的婚前协议,冉冉满脸幸福。“当然,也有不少朋友劝我别当真,现在两个人感情好男方什么都答应,一旦关系破裂你也别拿保证书当回事惹自己生气。”冉冉告诉记者,《金婚》的最后一个镜头是两口子走在雪地里互相搀扶,画外音是文丽当时拟定的“保证书”,风雨50年,连佟志这么好的人都做不到当时的保证,对这份保证又能寄予多大希望呢?
县公证处主任何忠强告诉记者,“婚前协议”在我县并不是新鲜事物,早在7年前就有准新人们来公证处作婚前财产认定。他告诉记者,现在每年大概有70多对新人来公证处公证婚前协议,主要以财产分配和认定为主,第二次结婚的人的婚前协议意识尤为强烈,到目前为止,不少夫妻因婚前协议公证而在离婚的时候少了不必要的财产纠纷。“第二次结婚,财产相对较多,也涉及到双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拟定一份婚前协议会少很多麻烦。”他告诉记者,只要不违背国家法律、不损害他人、社会良义和公序良俗都可予以进行公证,但对像“一旦一方出轨,另一方拥有全部财产”之类的协议不予公证,因为不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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