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负担、降低成本,日前,县政府对全县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进行规范,县信用联社第一时间进行了自查清理,按照实行的《安吉县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所有乡镇信用社不得使用公车,而且对所有信用社员工实行交通费用补助。
目前所有的乡镇信用社16辆公车集体收回,并进行了面向基层信用社员工的内部集中处置、阳光拍卖。“我们对所有公车进行了统一处置,有效地制止奢侈浪费,厉行节约,有利于节能减排。”县信用联社相关负责人表示,减少公务用车,从源头上控制公车的使用。
记者了解到,另外,信用联社还将对联社本部的公车实行统一牌照管理、台帐管理、入库停放、定点保险、维修和加油,加强对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措施,继续规范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