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安吉人,江南红大酒店自开张三年来,得到了安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作为酒店理应回馈社会。”江南红大酒店董事长庞臻女士介绍说,“9月19日是酒店成立三周年纪念日,酒店把店庆节约下来的3万元钱作为首笔捐款捐赠给县慈善总会,希望能抛砖引玉带个头。”
据了解,江南红大酒店在征得县慈善总会的同意下,决定向县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三十万元,采取留本捐息的方法,成立冠名为“江南红慈善基金”,定向救助贫困大学生和困难家庭。三万元钱是首笔捐赠。
“江南红成立安吉县慈善总会首个慈善冠名基金,并把酒店店庆节约下来的三万元钱作为首笔捐款捐赠给县慈善总会,为安吉慈善事业的发展带了个好头。”县慈善总会会长奚林根说,设立冠名基金后,县慈善总会可以建立长效救助机制,基金委托县慈善总会办理,企业省去了单独救助所需要的人力、精力,更可增强捐赠个人(单位)的奉献精神和知名度、诚信度、美誉度,受助者可以更好地了解捐助人和单位,增强相互间的信任度和紧密度。
据了解,县慈善总会设立冠名基金,金额要在30万元以上,上不设限。资金有条件的可以一次到位;也可以一次承诺,分次、分年到位;也可采取留本捐息的办法,每年按捐赠款本金总额10%的年利息(年息一分)缴入县慈善总会。冠名基金捐赠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冠名基金的使用,原则上按捐赠人(单位)的意愿使用,也可委托县慈善总会提出救助对象,也可由县慈善总会推荐救助对象,征得捐赠人(单位)的同意,具体由县慈善总会帮助办理实施,并接受监督。冠名基金的救助内容,按《安吉县慈善总会章程》和《安吉县慈善总会救助实施办法》规定要求进行,可以选择助学、助医、助困、救灾、助残、助孤、助老或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项目中的一项或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