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公务车的配备管理包括公务车辆编制核定、配备标准、配备审批程序和公务车辆更新管理等。公务车的日常管理则包括公车实行统一牌照管理;台帐管理;入库停放;定点保险、维修和加油;加强对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乡镇实行交通补贴发放管理等。在公车配置和公车日常管理中,违反有关规定,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纪委将对公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据了解,今年9月20日前为自查清理阶段;9月下旬至11月中旬为专项整改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为规范提高阶段。
为保证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展开,县里专门成立了“安吉县公务用车规范管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下设专项清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中心11楼1132室,联系电话51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