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调整具体为:抗日战争前期、抗日战争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补贴费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20元、270元和220元,分别调整到650元、580元和500元;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增发护理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900元;对85岁以上的离休干部发放高龄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已享受上述第二条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