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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一定要对簿公堂
2008年09月05日08:41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金虎 童华 | 编辑: 樊慧

  “我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日前,坐在轮椅上的横山坞村农民老金逢人便说,他拿到了6年前的交通事故案赔偿金。这起纠纷的解决得益于我县免费咨询、免费调解的“庭前调解中心”。

  6年前的一个晚上,老金带着妻子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老金一级伤残,妻子也受伤。6年间,因老金无力支付高额的代理费用一直没能解决赔偿问题。县庭前调解中心接到老金的诉状后,针对事故主要责任在于老金酒后驾车,建议按三七开的标准作出赔偿,得到双方的认可。8月中旬,在庭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老金拿到了被告方司机剩余的12.8万元赔偿款。

  县法院庭前调解中心成立后,在立案大厅设立调解中心办公室,同时配备设施规范的人民调解室,司法局选派一至两名基层经验丰富、调解能力较强的调解员长驻中心开展工作,法院配备一名审判业务娴熟的指导法官。案件均免费咨询、免费调解、随时接受和随时调解,让老百姓省钱、省力、省时。 

  据介绍,诉前调解成功,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双方要求按照诉讼程序处理的,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制作民事调解书确认其法律效力。这一举措优化整合了司法资源,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中的作用,把危机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8月25日,短短1个多月时间,中心共接受委托调解19件,已调解成功11件,中止转庭审2件,正在调解6件。内容涉及婚姻家庭、买卖、民间借款、赡养、人身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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