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这则消息,作为一名消费者心里甜滋滋的。倘若我们的商家都能如此,岂不快哉!
由于产品自身的缺陷,顾客退换时还能获得“过失费”,这在国内商家中恐无先例。一般而言,因经营者自身的过错,使顾客拿到手的产品是不合格产品时,经营者仅仅是负责退换而已,至于因此给顾客带来种种麻烦该不该予以补偿,则不闻不问。而这家超市给顾客支付“过失费”,虽不能完全补偿因己之过给顾客所造成的损失,如路费或邮资等,但却显示出了一种商家对顾客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正把顾客当成“上帝”,也必将获得“上帝”的青睐。
其实,好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才是招来滚滚财源的法宝。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的商家们就应该像这家超市一样,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