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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付“过失费”当效仿
2008年09月02日08:49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 编辑: 樊慧

  近日,笔者从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有位朋友在国外考察时,从一家超市里花2.5美元买了块香皂。回来拆用时,发现上面凹下去了一大块,朋友便找超市论理。店员拿过香皂检验一番后,问是想退还是想换。朋友说要退,店员当即退还他3美元,说多出的0.5美元是店家给顾客支付的“过失费”。

  读罢这则消息,作为一名消费者心里甜滋滋的。倘若我们的商家都能如此,岂不快哉!

  由于产品自身的缺陷,顾客退换时还能获得“过失费”,这在国内商家中恐无先例。一般而言,因经营者自身的过错,使顾客拿到手的产品是不合格产品时,经营者仅仅是负责退换而已,至于因此给顾客带来种种麻烦该不该予以补偿,则不闻不问。而这家超市给顾客支付“过失费”,虽不能完全补偿因己之过给顾客所造成的损失,如路费或邮资等,但却显示出了一种商家对顾客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正把顾客当成“上帝”,也必将获得“上帝”的青睐。

  其实,好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才是招来滚滚财源的法宝。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的商家们就应该像这家超市一样,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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