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绿剑” 专项整治行动中,县农业执法大队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对我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户)23家,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同时县农业执法大队共检查了农药生产经营单位27家,杀鼠剂经营单位7家,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19家,农产品生产(养殖)基地6个,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调解农业生产事故纠纷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