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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农村低保人员就业不再难
2008年08月26日09:32 | 来源: 今日安吉 | 作者: 余乐 | 编辑: 樊慧

  “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发放《农村低保人员援助证》,享受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样的就业援助政策。”日前从县劳动保障部门传出消息,我县今年出台的《安吉县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方案》目前正在实施中,将为全县农村低保人员就业带来福音。

  为了帮助农村低保人员走出困境,我县提出在“今年要对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普遍进行帮扶,力争60%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实现就业,争取到2010年底,全县农村低保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就业”的目标任务,并针对性地制定开展就业援助,落实扶持政策的三项措施。

  摸清农村低保人员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努力做到出现一户、发现一户、帮扶一户。

  以创建充分转移就业村为抓手,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帮扶农村低保人员就业。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实施政策补贴,安置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农村低保人员就业。实施政策扶持,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农村低保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开发实用性创业项目,指导农村低保人员自主创业;扶持兴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农业加工、来料加工及种养殖基地发展,推广适应于家庭手工加工项目,引导农村低保人员灵活就业;组织劳务输出项目,组织农村低保人员转移就业。

  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促进农村低保人员就业。凡持有《农村低保人员援助证》的人员和招收这类人员的单位可享受《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样的就业援助政策。对年龄偏大、文化基础较低的农村低保人员,聘请具有一定技术或实践经验的人员,采取“以师带徒”等形式培训的,可按每培训1人给予一次性最高为400元的培训补贴。

  据悉,目前我县农村低保人员调查工作已告结束,全县296名农村低保人员已领取《农村低保人员援助证》,各项帮扶措施正在扎实实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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