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细则》要求,三乡镇小农资店经营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农膜、农机零配件等农资产品,必须建立档案,同时要求规范经营,重点解决证照不齐全、布局不合理、场所脏乱、设施不齐备、不明码标价、台帐不健全等问题。试点工作到12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