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到家附近的一家小超市去买了一些东西,共花了67块钱,当时我从钱包里拿出三张20元的纸币和7块钱的硬币给超市老板。”当时超市老板接过钱后数了一下,数完之后,老板告诉张先生,其中的一张20元是假币。“超市老板拿着那张钱给我看,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那的确是一张假币。”张先生说,“我也不知道那张假币是什么时候收进来的,当时我就跟那位老板说,我没有零钱了,让他把钱都还给我,我拿一张一百元的钱让他找。”令张先生感到意外的是,那位老板指着柜台上一张写着“发现假币一律没收”的手写纸条说,其他47块钱可以还给他,但是那张20元的假币要没收了。
“虽然这张的确是假币,但他凭什么没收呢!”张先生说,“我当时就问他,他有什么权利没收我的东西。”超市老板解释说,店里有规定,收到假币就要没收。
对于这样的解释,张先生表示无法理解。“他有什么权利这样做?就凭他一纸店堂告示吗?他没收了假币会怎么处理?能保证他不会拿出去用吗?”张先生当场表示,宁可撕掉也不让超市老板没收,两人因此相持了很长时间。
“在我的坚持下,那位老板才不情愿地把那张假钞还给了我,当着他的面我就把假钞撕了。”因为闹得不愉快,结果张先生东西也没买就走了。“没想到,当我走进另外一家店时,发现这家店同样贴着‘没收假币’的告示,让人感觉很不是滋味。”张先生说。
而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县城的许多店家都贴有类似的“告示”:“发现假币当场没收”、“如遇假币,没收并报警”、“假钞没收”。而在购买东西时,顾客因为使用假币被没收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店家凭借店堂告示没收假币合法吗?收到假币应该怎么处理?自己持有假币又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