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规划与建设局,记者欣喜地了解到,这一问题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在12层(含)以下新建居住建筑中,应全面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小区楼顶能不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居民能否用上太阳能转化而来的廉价热水等问题在我县即将成为过去,太阳能热水器将真正走进千家万户。
“按照规定,今年1月1日以后,我们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规定,12层(含)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应全面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据县规划与建设局规划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建12层(含)以下民用建筑的太阳能利用系统,已经作为工程设计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审查的内容之一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计施工图,不得通过审查,对不按图施工的工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和备案。新建民用建筑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其他太阳能利用系统由建筑方配置,并与建筑同步交付。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可以实现太阳能与建筑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安装、同步验收、同步的后期管理,通过这四个同步,太阳能热水器将纳入建筑体系,成为建筑的一个标准部件,成为建筑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而这种太阳能热水器不仅不会影响小区整体美观,甚至可以成为小区建筑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如果小区楼房在一开始设计时就将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问题考虑在内,就不会再出现让市民烦恼的‘安装烦’、‘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美观’等问题了。”天目社区相关负责人认为,太阳能热水系统与住宅建筑一体化是好事情,肯定会受到市民的欢迎,有利于太阳能热水器在我县的推广,但是技术上一定要得到保障,否则仍然会带来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