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科、县社保中心有关领导一行来到安吉天丰竹木业有限公司,将38.31万元工伤保险赔付金送到王仁兴女儿王芬的手中。
王仁兴是孝丰镇赤坞村人,2008年1月2日19时,王仁兴驾驶二轮摩托车去天丰竹木业有限公司上夜班,途径梅灵线1KM+200M地段时,不慎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身体多处受伤。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80—2006)标准(1级3条),经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王仁兴劳动功能障碍程度评定为一级,属于高位截瘫。
从申报工伤认定到核定支付费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保中心用最快的速度为其办理了各项手续,赔付当事人医疗费用10万多元、一次性伤残待遇20多万元,共计383072.5元。
“多亏父亲参加了工伤保险,为家里减轻了很多负担,对父亲的康复也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王仁兴的女儿王芬说。
而安吉天丰竹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友华也表示,工伤保险为企业减轻了很多负担。
“简化办理手续,缩短服务周期,深入企业将工伤保险赔付金及时足额地送到工伤职工手中,是社保经办服务中实践‘一线工作法’的体现。”县社保中心王行云主任告诉记者,“同时旨在通过这种服务形式,宣传工伤保险,使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工伤保险,从而真正分散企业风险,为用工撑起一把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