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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方表示:公交爆炸案暂无证据表明与恐怖组织有关
2008年07月29日09:13 | 来源: 新华网云南频道 | 作者: | 编辑: 樊慧

  7月23日,昆明市民警展示公告。当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对提供线索破获昆明公交车爆炸案者奖励金额提高至30万元,并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该公告提醒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携带云南龙生集团绿色产业有限公司“龙生普洱茶”包装手提袋(照片如图),或相似手提袋、包装物乘坐爆炸车辆的人员情况及其他线索。新华社记者秦晴摄

  新华网云南频道7月27日电(记者李倩、秦晴)26日,一组织在网上发布录像,声称日前发生在昆明的公交车爆炸案是由他们发动的袭击,对此,云南警方表示,目前该案件正在紧张的调查和侦破,暂无证据表明该案件与任何组织有关。

  26日上午,记者在网络上看到这样的信息:美国一个监察恐怖主义活动的机构,接收到一段录像,一个自称为突厥斯坦伊斯兰党的组织发布录影片段,展示一段声明,配上爆炸现场的硬照。该组织一个蒙面的发言人声称,他们多次向中国和国际社会提出警告,要求取消举行北京奥运会,但是中方没有理会他们的要求。该组织声称除了21日发生在昆明的公交车连环爆炸案外,5月5日在上海两辆公交车上放置炸弹、7月17日在温州一辆卡车上放置炸弹、7月17日向广州一家塑料厂发动爆炸袭击等事件都是他们发动的。

  云南警方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对昆明公交车爆炸案进行缜密的调查和侦破,根据最早调查的结果,两起案件中的爆炸物均为硝胺炸药,初步判断是人为破坏。自案件发生之日,云南省已加强全省公路、水路的治安和交通管控工作,加强路面巡查,在进出云南省、昆明市的主要道路、通道设卡检查,对可疑人员采取盘查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交通、铁路、民航公安机关也加强了相关安全防范措施,边防部队已部署各边境口岸、通道的管控工作,加强对嫌疑人员盘查检查等等。此后在昆明公安局发布的2号公告中,犯罪嫌疑人当天所携炸弹的手提袋已得到确认。

  7月21日上午7时10分和8时10分左右,昆明市两辆54路公交车先后在潘家湾公交车站台和人民西路与昌源中路交叉口发生爆炸,共造成2名乘客死亡、14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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